谨防“手机口”诈骗
谨防“手机口”诈骗
武汉江岸区年轻情侣因“手机口”诈骗刑拘!
据武汉公安7月18日消息,武汉江岸民警发现一种利用境内手机转听境外诈骗电话的新型“手机口”诈骗。年轻情侣殷某和汪某尝鲜,实施“手机口”诈骗3次非法获利1万元。目前,两人已被江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什么是“手机口”诈骗?
如今,不少人会通过兼职来赚钱,如果听到“时薪500元,佣金日结,只需要准备两部手机,手机不限机型”的广告语,你会因为这样轻松赚钱的兼职而心动吗?
事实上,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。当这两部手机对接在一起,一部接通诈骗分子,一部接通受骗对象,兼职者利用“手机口”业务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通信传输支持、协助骗取巨额财产。
忠安正信调查提醒:
切勿贪图小利,绝对不能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以及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手机卡、银行卡,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“工具人”,否则轻则受到行政处罚,重则受到刑事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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